VIP标识上网做生意,首选VIP会员 | 手机B2B WAP手机版 | RSS订阅
发布信息当前位置: 首页 » B2B网站大全 » B2B新闻 » 药企角逐医药B2B领域 网上售药商务模式有待探索 »

药企角逐医药B2B领域 网上售药商务模式有待探索

发布时间:2011年10月24日 已被浏览 1340 次  分享:

B2B新闻查询:  


大型医药批发企业不断强化自己在产业渠道中的作用,众多医药联盟开始抱团作战,以较低价格集中采购,降低成本,获得发展空间。伴随着业界不断探索和尝试新型模式,互联网B2B电子交易平台应运而生。中国的B2B模式还处于开发阶段,上市公司中九州通,海虹控股等都涉及该项业务,国药控股也正在布局中。但是,医药类B2B很难完全打通上游到下游。

8月9日,广州医药正式启动旗下的“广药健民网上药店”,并正式发布已取得B2B牌照的消息,其官网更新基于电子采购、第三方物流平台的电子商务系统,此举亦被媒体视为“欲建华南最大医药电子商务平台”的讯号。走在前面的九州通医药集团,2001年上线九州通医药网,2008年B2B业务据称已突破十亿。

传统商业企业净利几乎已经低至1个点,积极向互联网融合既是很多中小型医药商业企业寻找新利润增长点的出路。

近年来,我国医药电子商务取得快速发展,B2B已经成为当前医药电子商务的主要模式。医药电子商务企业要想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长久地生存下去,就必须构建经得起市场考验的商业模式。在国外医药电子商务巨头纷纷将目光瞄准中国的同时,国内商康医药网、华源医药网、海虹医药电子商务网等也开始介入B2B网络交易平台,为医药流通模式改革做出了多方尝试,本土医药B2B以“平价”药批形式出鞘,悄然触动医药流通格局发生改变。

相比B2C而言,B2B模式更容易形成规模优势和行业壁垒,也能更有效地压缩中间环节,降低药品价格。
压缩采购成本,并提供全面、自主的选择空间,是传统终端一直需要的。以医药商业企业为卖方主导的B2B形态,能够使供应商产品信息得以全面展示、促成精准营销,而对买方终端来说,既节省四处找供应商比价的成本,又能够24小时实时浏览产品、自主下单采购。通过互联网进行采购能够为药店、诊所等终端节省10%~20%的中间成本。这种公开透明化的市场通道,能够为药品购销行为监管提供依据,并会对规范医药流通市场、促进医药行业良性快速发展发挥重要作用。

但是,医药类B2B很难完全打通上游到下游,即便是美国医药B2B发展迅速,占据96%市场份额的三家分销公司也没有真正完全实现。

中国医药B2B会呈现出两种趋势:以第二、三终端为主要市场的传统医药流通公司,九州通、珍诚医药和商康网为代表,其实就是其传统业务的信息化,还有针对医院的大型医药流通模式的信息化,但面临的困难是下游医院信息化标准的不统一。

大型医药流通企业在传统渠道中主要客户对象为医院终端,几乎都达到70%以上的份额。电子商务给了在传统渠道没有医院终端优势的企业非常大的空间,而那些原本在传统渠道份额很大、做医院、做调拨的企业,短时间内几乎不可能做起来。上游药厂有内部信息系统,而医院也有自己的一套信息体系,客观环境造成其打通信息链的路还很漫长。

此外,低微的毛利也促使了企业之间的重组并购进程,龙头企业有望受益。除国药之外的上海医药、华润、九州通、南京医药、广州医药都陆续进行区域性布局。上海医药转变增长模式的背后,源于医药商业巨头之间的竞争加剧。但是,单纯的并购只能是规模上的优势,必须企业内部进行有机整合才可达到降低成本以及提高毛利率的目的。

目前,作为行业龙头的国药股份、上海医药、九州通3家的医药流通业务的毛利率分别为8.19%、8.57%、6.20%(年报)。而对于其他区域性或者更小型医药企业的医药流通业务来说,毛利率更为低下。比如,一致药业 (000028)医药批发毛利率为5.76%,南京医药为6.02%,英特集团为5.19%,*ST金花 (600080)医药工业的毛利率高达63.58%,但医药流通业务的毛利率竟只有1.66%。整合后,医药商业的毛利率有望提高。


医药行业电子商务面临的问题

据中国医药商业协会和连锁药店分会联合发布的数据显示,近两年,中国药品零售规模不断增大,从2009年的1500亿元不断上涨,当年药品的网络销售额仅为7000万元,是总规模的0.046%,医药电子商务市场的潜力可见一斑。2010年,我国电子商务交易额超过45000亿元,其中B2B的比例高达85%,企业间的电子商务购销市场发展迅猛。但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资料显示,在已经获得《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资格证》的67家企业中,从事“与其他企业进行药品交易”的B2B模式的企业仅有23家,巨大的市场需求与参与企业寥寥之间形成了鲜明对比。

中国的医药商业B2B模式总体发展水平不高,还处于初级阶段。此外,相关相关政策法规尚不完善。

医药电子商务要想进一步发展尚缺乏完善的法律支撑环境。近几年出台的法律、法规只是围绕着电子商务发展中的一些边缘化的法律问题做出了规定,如基础设施、信息服务、行政管理方面等,而对于电子商务运行中最为核心的问题,如电子交易、电子合同的法律效力、网上支付各当事人之间的法律关系、数据与隐私权保护等,涉及交易环节的有效性、安全性和相关方权益保护的问题,却涉及较少。因此,必须对医药电子商务领域进行立法,科学有效地建立医药电子商务市场的法律秩序。

电子商务由信息流、资金流、物流等要素组成。一方面,由于交易双方对于网上支付安全性的质疑以及缺少相关法律的保护而造成了目前目前我国的B2B医药电子商务“网上谈判,网下付款”怪圈。另一方面,在我国医药流通领域,流通企业数量多、规模小、市场分散、效益低下的局面还没有根本的改观。具有全国性覆盖网络的大型物流配送中心在我国医药流通领域尚处在建设阶段。由于以上两方面因素造成了我国B2B医药电子商务中信息流、资金流、物流之间的不连贯,以及不能有效地集成。因此,降低了电子商务的应用价值,不能实现医药商品的高效流通。

我国医药市场基本可划分为华东地区(长江三角洲物流区)、华南地区(珠江三角洲物流区)、华北地区(郑州物流区和京津唐物流区)、东北地区(环渤海物流区),西南地区(重庆、成都物流区)、华中地区(武汉物流区)、西北地区(西安、兰州物流区)七个地区。在各区域大力发展自身物流网络的同时一些大型医药企业也在实施着各自的“全国布点”式的扩张计划。然而,各区域间物流网络相互独立。企业自身的物流网络也不能与各区域物流实现“重叠资源”的共享造成了不必要的资源浪费。从而阻碍了医药电子商务对于提高药品流通速度上的作用发挥。
 
B2B网站大全行业分类
 
B2B企业黄页行业分类
 
更多..切它网B2B新闻
 
切它网B2B网站大全最新点入站点
 


将【切它网B2B网址导航·B2B网站大全】导航添加到收藏夹 | 每次上网自动访问【切它网B2B网址导航·B2B网站大全】 | 将【切它网B2B网址导航·B2B网站大全】推荐给朋友


B2B大全 | 网站登录 |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使用协议 | 隐私保护 | 付款方式 | 网站地图 | 友情链接 | 网站留言 | 广告服务
©2006-2010 QieTa B2B SYSTEM sn All Rights Reserved